石家庄:数字经济企业入驻最高补贴1000万元
数字经济企业落户石家庄最高补贴1000万元,石家庄的数字经济企业将获得最高奖励1000万元,用于重大软件产品的创新研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11月16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入驻实施细则》,《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细则》两项政策,支持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
根据消息显示,石家庄市从市级主导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将给予新落户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数字经济重点企业,符合石家庄市数字经济发展方向的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 在石家庄市注册纳税并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统计范畴,在石家庄市注册并以产业联盟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
根据文件要求,对新落户石家庄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申请前三年获得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颁发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其中,数字经济R&D总部企业应至少有30人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并具有固定的研究场所,稳定的研究经费机制,先进的仪器设备及其他必要的研究条件
对今年4月2日后在石家庄注册或从石家庄行政区域外迁入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实收资本1亿—5亿元补贴500万元,实收资本500—10亿元补贴800万元,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上补贴1000万元。
申请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的龙头骨干企业应在石家庄注册,并为其产业联盟的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单位,其产业联盟至少包含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或2个省级创新平台企业以产业联盟形式牵头组织实施软件R&D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重大软件产品创新和新成果应用示范,按其项目软硬件实际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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